環球即時:南京開展“全民反詐”專項獎勵活動

  • 發表于: 2023-07-04 07:46:25 來源:南京日報


【資料圖】

反詐有獎,請您舉報!

我市開展“全民反詐”專項獎勵活動

近日,市公安局、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出臺《南京市防范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見義勇為專項獎勵辦法》,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全民反詐”專項獎勵活動。

據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積極參與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的,依據其情節和貢獻大小,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予以獎勵。對主動發現、及時勸阻正在向電詐犯罪嫌疑人轉賬匯款、有效避免他人遭受財產損失或提供舉報線索并查證屬實的,將給予100元—5000元不等的獎勵。舉報線索屬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實行首報獎勵和次報補充有效線索獎勵原則。多人舉報同一線索的,獎勵首次舉報人,補充舉報新的有效線索的,視情給予獎勵。舉報同時符合辦法多項規定的,按最高獎勵幅度確定獎勵金額,不重復獎勵。

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給予專項獎勵:主動發現并及時勸阻、制止他人向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轉賬匯款,有效避免他人遭受財產損失的;提供線索舉報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協助公安機關破案或抓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的;提供線索協助抓獲公安機關上網通緝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的;提供線索舉報開販涉通信網絡詐騙電話卡或銀行卡,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提供線索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出境從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提供線索協助公安機關打掉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窩點的;直接抓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或犯罪團伙,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

舉報人可以通過撥打110、郵寄信件、到所在地派出所等方式舉報。舉報時應盡可能提供:線索發生的時間、地點、事實等簡要案情,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綽號)、住址、主要特征、藏匿地點及主要犯罪事實、證據情況等。舉報人應當對舉報線索的真實性負責,對偽造、夸大事實騙領獎金或借舉報之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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