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
(相關資料圖)
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作為深圳市同洲電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
次會議的相關事項進行了認真審核,現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擬對外轉讓所持有的參股公司股權及債權的議案》
??經核查,本次擬轉讓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49%股權及債權事項符合相關
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其決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改善資產
結構,優化資源配置,符合公司發展戰略和當前市場環境,有利于公司未來可持
續發展;交易定價參考了參股公司凈資產、賬目價值、債權形成的背景、回收的
可行性等因素,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
不會影響公司的日常經營。因此,我們同意本次公司擬轉讓參股公司湖北同洲信
息港有限公司49%股權及債權的事項,并同意將本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深圳市同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第六屆董事會第二
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之簽署頁)
獨立董事:
???李????麟??????官榮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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