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華科技被上交所通報批評 重大風險事項披露不及時等

  • 發表于: 2021-11-08 14:40:53 來源:資本邦

11月8日,資本邦了解到,近日,上交所披露關于對科創板公司羅克佳華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的決定。

當事人指向佳華科技下列人員:李瑋,公司時任董事長;王朋朋,公司時任財務總監;王轉轉,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

經查明,羅克佳華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以下違規:

(一)相關會計信息披露不準確

2021年9月8日,公司在回復2021年半年度報告一次問詢函中稱,因公司對部分原材料的銷售無法自主決定,僅承擔原材料加工義務,因此不應當將該部分原材料列入“存貨”科目核算,而應當在“其他應收款”科目中核算。因上述事項,公司需對中期財務報表中相關科目進行如下會計差錯更正:減少存貨金額89,411,681.44元,占更正后存貨的249.12%;減少預付款金額1,519,998.56元,占更正后預付款的7.45%;增加其他應收款金額90,931,680.00元,占更正后其他應收款科目的68.12%。

2021年9月28日,公司在回復2021年半年度報告二次問詢函中稱,綜合考慮原材料對應客戶的信用狀況、履約能力、對應代加工原材料的價值等因素,需對其他應收款計提信用減值損失4,587,875.66元,并需據此對中期財務報表進行會計差錯更正。上述會計差錯更正導致公司2021年6月30日合并資產負債表中其他應收款項目減少4,587,875.66元,占更正后其他應收款的3.56%;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688,181.35元,占更正后遞延所得稅資產的4.10%;未分配利潤減少3,899,694.31元,占更正后未分配利潤的12.16%;合并利潤表中信用減值損失增加4,587,875.66元,占更正后信用減值損失的27.75%;所得稅費用減少688,181.35元,占更正后所得稅費用的17.83%;凈利潤減少3,899,694.31元,占更正后凈利潤的34.95%。

公司未對相關會計事項采取恰當的會計處理,也未及時采取有效的減值測試,致使相關經營事項未在財務報表中得到準確反映。

(二)重大風險事項披露不及時

2021年9月28日,公司在回復2021年半年度報告二次問詢函中稱,發現金融資產的信用風險自初始確認后出現顯著增加的跡象。經監管核實,公司前期已存在多個風險事項:一是公司分別于6月30日、7月7日收到供應商郵寄的采購發票。按照采購合同,公司應于7個工作日內支付采購尾款,但公司未按約定支付相應款項。二是8月上旬,公司聯系供應商溝通情況時發現,原對接人員已離職,且供應商處于停工停產狀態。三是下游重要客戶寧波新一代專網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已自7月起無法取得聯系,難以繼續履約。

上述事項對公司業務開展將產生重大影響,公司應當在知悉上述情況后的兩個交易日內,以臨時公告形式對外披露,并充分提示相應風險。但公司始終未就上述事項及時作出提示,也未有針對性地進行說明。直至監管二次問詢后,公司才在9月28日的回復中對外公告,相關風險事項信息披露不及時。

(三)預付款增加事項原因披露前后不一致

2021年5月19日,公司在回復2020年年度報告問詢函中稱,預付賬款增加主要是用于公司經營過程中的物資采購,采購內容主要包括電子器件、有色金屬類材料及特種專用設備,采購物資主要應用于公司主營的智慧環保及智慧城市領域,付款政策調整主要是對沖近期國際電子芯片市場緊缺和有色金屬期貨市場大幅上漲帶來的不利影響,早期鎖定貨源及價格。

2021年9月28日,公司在回復2021年半年度報告二次問詢函中稱,公司2020年預付賬款增加主要有兩大原因:一是供應商與其他合作伙伴從事該類業務多年,基本均采用預付賬款模式,且為行業慣例;二是由于電子器件、芯片等熱門原材料采購困難,基于整個產業鏈的現狀,供應商也需向其上游預付貨款,因此需公司提前付款。

公司在預付款增加事項已經發生的情況下,就其原因前后披露不一致,可能對投資者造成誤導。公司相關會計信息披露不準確、重大風險事項披露不及時、預付款增加事項原因前后披露不一致。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5.1.2條、第5.1.5條、第5.2.2條、第8.2.4條、第8.2.6條等規定。時任董事長李瑋作為公司經營決策負責人和信息披露首要責任人,時任財務總監王朋朋作為公司財務管理事項具體負責人,時任董事會秘書王轉轉作為信息披露事項具體負責人,均未能勤勉盡責,導致公司發生上述違規。上述3人的行為違反了《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4.2.1條、第4.2.4條、第4.2.5條等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對于本次紀律處分事項,公司和時任董事長李瑋在規定期限內回復無異議。

公司時任財務總監王朋朋、時任董事會秘書王轉轉提出異議稱,在公司內部專題會議中曾分別提及相關資產減值測試建議并進行風險揭示。

上交所認為,公司時任財務總監王朋朋、時任董事會秘書王轉轉作為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和信息披露直接責任人,分別對公司財務數據的準確性和信息披露的合規性負有直接責任。盡管2人在公司內部曾提出進行資產減值測試和風險揭示,但并未實際督促公司對外準確披露財務信息并進行風險提示。相關異議理由不成立,不足以減免其責任,不予采納。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4.2.3條、第14.2.5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紀律處分實施標準》等有關規定,本所做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對羅克佳華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時任董事長李瑋、時任財務總監王朋朋、時任董事會秘書王轉轉予以通報批評。

對于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上市公司應當引以為戒,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規范運作,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履行忠實勤勉義務,促使公司規范運作,并保證公司及時、公平、真實、準確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資本邦注意到,據公司近日披露的三季報顯示,公司今年第三季度營收6730.81萬元,同比下滑44.51%,同期扣非后虧損2657.96萬元;今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收3.62億元,同比下滑11.59%,同期扣非后虧損2476.30萬元。(陳蒙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