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修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

  • 發表于: 2021-09-28 11:45:55 來源:汽車之家

近日,交通運輸部起草了《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并開始公開征求意見。從細則來看,其 一是落實職業資格制度改革要求,明確教練員實行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制度。 二是落實駕培機構的主體責任,明確駕培機構應建立健全教練員聘用管理制度和學員評價制度,明確駕培機構定期開展教練員教學質量信譽考核的相關要求。 三是規范教練員教學行為,細化了教練員相關行為要求。 四是針對殘疾人駕駛培訓面臨的實際問題,優化調整殘疾人駕駛操作教練員要求,便利駕培機構開展殘疾人駕駛培訓業務。

《征求意見稿》要求,進一步規范培訓教學過程,提升培訓服務水平。同時要求,進一步規范培訓教學過程,提升培訓服務水平。調整完善駕培機構需公示的相關信息,增加了公示投訴方式、學員滿意度評價參與方式等要求。鼓勵學駕雙方簽訂培訓合同、駕培機構為學員提供先培訓后付費服務模式,保護學駕雙方合法權益。此外,《征求意見稿》明確,不得聘用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有交通違法記分滿分記錄或發生交通死亡責任事故、組織或參與考試舞弊等情形的人員擔任教練員。